符定福律師介紹說,2006年9月22日19時30分,黎偉訓的父親黎映科駕駛摩托車帶著妻子吳二柳,參加完女婿的葬禮后返家途中,在美洋線41公里加100米處,與桂書文駕駛的嚴重超載的瓊C60790中型貨車相撞,造成黎映科和吳二柳當場死亡。
2006年10月16日,儋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作出第06141號 《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桂書文和黎映科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乘車人吳二柳無交通事故責任。
事后,黎映科的子女和貨車駕駛員均對事故責任認定無異議,但雙方對死亡賠償標準一直在協(xié)調(diào),也一直沒有達成一致。
貨車駕駛員除了支付14000元喪葬費以外,一分錢賠償也沒有付。由于黎映科夫婦生前是家里主要生活來源,他們的離開使黎偉訓兄妹的生活一下子陷入窘迫境地。他們想打官司,但沒有經(jīng)濟能力。
符定福律師以及儋州市司法部門得知該情況后,立即決定對黎偉訓兄妹進行法律援助,并于今年6月向儋州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把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臨高支公司、司機桂書文、貨車實際使用人陳漢景和車輛所有人張建超一并列為被告,請求判令被告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共計人民幣188561元。
法院受理后,決定于8月17日上午開庭審理此案。
儋州市司法局局長王威說,在開展"法律進鄉(xiāng)村"活動中,該市木棠鎮(zhèn)在今年上半年率先實現(xiàn)每個村委會都聘請法律顧問。法律顧問在與村委會簽訂的合同中約定,免費為群眾代理標的5萬元以下案件。由于黎偉訓的情況比較特殊,符定福律師仍然決定免費代理,體現(xiàn)了法律工作者對弱勢群體的關愛和照顧。
據(jù)悉,這是省內(nèi)村級法律顧問首次為農(nóng)民免費代理標的10萬元以上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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