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浙江省下發(fā)《關于全面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縣(市、區(qū))政府、鄉(xiāng)鎮(zhèn)政府、縣級以上政府部門、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門行政機關負責人(主要負責人和行政副職),必須出庭應訴4類“民告官”案。
該通知由浙江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浙江省高院和浙江省政府法制辦聯(lián)合發(fā)布。浙江省法制辦主任孫志丹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此舉不僅有利于改變“民告官”案件中“告官不見官”的狀況,而且對于規(guī)范行政執(zhí)法、化解行政爭議、促進社會和諧穩(wěn)定、推動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設具有現(xiàn)實意義。
不能出庭提前5日說明理由
根據(jù)通知,浙江省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的案件包括:原告10人以上的;社會影響較大、案情復雜或者對本行政機關行政執(zhí)法活動可能產(chǎn)生重大影響的;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行政機關敗訴、二審開庭審理的;市、縣(市、區(qū))政府規(guī)定本行政區(qū)域內(nèi)應當出庭應訴的其他行政訴訟案件。
通知同時賦予了各級法院或政府法制機構擁有建議權,即人民法院、政府法制機構對社會關注度高或者涉及行政賠償數(shù)額較大、認為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更有利于化解爭議的行政案件,可以建議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不能出庭應訴的,應當書面說明情況。
通知規(guī)定,應當由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的行政訴訟案件,行政機關負責人因故不能按期出庭應訴的,應當在開庭5日前向同級政府書面說明理由,并抄告審理該案件的法院。審理案件的法院收到行政機關負責人因故不能出庭應訴的理由的書面說明后,可酌情延期開庭。
出庭應訴兩年不達標取消評先
通知還建立了一系列相關制度,包括定期檢查通報;行政訴訟案件要備案登記和報告;出庭應訴列入考核;實行責任追究制等。
通知提出,各級法院應當建立登記臺賬,對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定期進行統(tǒng)計和分析,每半年或每年度向同級政府通報該地區(qū)行政訴訟案件的收、結案情況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并分析行政訴訟案件的敗訴原因,提出促進行政機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意見和建議。各級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法院和政府法制辦應當加強對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和案件審理情況的檢查,對檢查情況予以定期通報。
通知明確,行政機關對以本機關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應當在案件審結后的10日內(nèi),將行政起訴狀副本復印件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報同級政府的法制機構備案登記。被告為政府的行政訴訟案件,應當報上一級政府法制機構備案登記。各級政府法制辦公室應當在每年年底前,將本地區(qū)年度內(nèi)發(fā)生的行政訴訟案件情況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匯總后書面向上一級政府法制機構報告。
通知強調(diào),各級政府應當將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落實情況納入依法行政考核內(nèi)容。進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指標體系,將行政機關負責人年度出庭應訴案件數(shù)與年度被訴行政案件開庭審理的案件數(shù)比例的高低作為衡量該地區(qū)、該部門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標之一。對連續(xù)兩年完不成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規(guī)定要求的,取消該行政機關當年度依法行政評先進的資格。
通知指出,行政機關負責人無正當理由未按規(guī)定出庭應訴的;對本機關的行政敗訴案件反映出的問題,未進行整改和責任追究,導致行政機關因同類問題多次被人民法院判決敗訴的;行政機關負責人在出庭應訴活動中存在其他違法、失職行為的,由有權機關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相應責任。
行政負責人出庭率已達60%
據(jù)浙江省政府法制辦有關負責人介紹,2010年浙江省行政機關負責人共有456人次出庭應訴,占按規(guī)定出庭應訴的60.22%,實際出庭數(shù)占一審結案總數(shù)的10.83%。一些行政機關負責人對出庭的態(tài)度已經(jīng)從“被動應付”到“主動要求”,但也還存在一些“不敢出庭”、“不會應訴”等問題。
浙江省高院統(tǒng)計顯示,全省法院近兩年發(fā)生的數(shù)百件進京上訪行政案件中,沒有一件是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的案件。
相關專家分析認為,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各級行政機關要“認真做好行政應訴工作,鼓勵、倡導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以及《國務院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進一步強調(diào)“對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行政機關要依法積極應訴”,“對重大行政訴訟案件,行政機關負責人要主動出庭應訴”的要求,浙江省將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上升為“剛性”要求,這或許會讓行政相對人感受到行政機關對自己的尊重,能夠真心聽取自己的意見,從而多少消除對抗心理,更加理性解決問題。這是政府要樹立公信力的必然之選。(記者李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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